筠连县环保局开展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新标准宣传

  四川新闻网宜宾10月12日讯(李田钟 王剑 记者李平)为切实宣传好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的新标准,夯实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工作,连日来,筠连县环保局从四个方面扎实开展宣传工作。

  以学习新标准为切入点,理顺宣传的方向。根据国家环保部《关于实施国家第四阶段车用压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污染排放标准的公告》(环保部公告2011年第92号)、《关于实施国家第四阶段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与汽车排放标准的公告》(环保部公告2012年第46号)、《关于实施国家第五阶段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放标准的公告》(环保部公告 2012年第68号)、《四川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宜宾市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函〔2013〕286号)和《宜宾市环保局宜宾市公安局宜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执行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等相关要求,召开由环保、公安和工商等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研究并制定了筠连县执行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新标准宣传方案。

  以机动车销售企业为关键点,加强宣传的力度。要求全县5家机动车销售企业在收到《通告》之日起立即停止销售不符合排放要求的车辆,并在销售过程中告知购车者本《通告》有关事项。对销售不符合排放标准要求汽车的销售企业,工商部门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查处。

  以电视媒体和平面媒体为依托,拓展宣传的广度。通过在筠连县人民电视台黄金时段连续播报《通告》和在县城、场镇发放宣传单的形式,大力宣传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新标准,让更多的群众关注新标准的实施。

  以固定宣传和移动宣传为着眼点,延续宣传的深度。以在县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点、各镇乡人民政府环保办公室设置固定宣传点和城区设置移动宣传点的方式,长期为群众提供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新标准的宣传和咨询,引导广大群众不购买不符合排放标准要求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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