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透利好:10月起实施经济政策一览

  10月8日起部分抗肿瘤等药品价格均降17%

  国家发展改革委9月18日发布通知,决定从10月8日起调整部分抗肿瘤、免疫和血液系统类药品的最高零售限价,共涉及95个品种、200多个代表剂型规格,平均降价幅度为17%。

  此次降价,发改委采取的原则是高价药品加大降价力度,低价药品不降价,一般药品降价;专利药及供应紧张的药品控制降价幅度甚至提高价格。

  如华北制药(600812)生产的规格为50ml:50mg的西罗莫司(防器官排斥药物)在北京京卫大药房的最高零售价为1773元,但在此次发改委的价格表中,该药品最高零售价仅为1283元,降价幅度为27.64%。再如天士力(600535)生产的一种抗肿瘤药物替莫唑胺胶囊在重庆和平药房网上的零售价为3300元,发改委此次调至2911元,降价幅度为11.79%。

  证券时报记者注意到,此次涉及的200余个药品剂型绝大多数都在降价,只是降价幅度不尽相同。恒瑞医药(600276)的注射用异环磷酰胺(匹服平)、双鹭药业(002038)的注射用奥沙利铂(艾恒)、海正药业(600267)的紫杉醇注射液等均在降价之列。

  此外,肝素钠系列产品虽然此前定价相对降低,但发改委并未网开一面,注射用低分子肝素钠各种规格的产品价格均出现了下滑,素有“肝素三剑客”之称的海普瑞(002399)千红制药(002550)常山药业(300255)不可避免会受到冲击。

  《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试行)》10月起施行

  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的《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试行)》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试行)》规定明确,符合七种情形之一、受到行政处罚的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应当纳入药品安全“黑名单”。其中包括生 产销售假药、劣药被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或者被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未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生产 医疗器械,或者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情节严重,或者其他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医疗器械造成严重后果,被吊销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等。

  工信部:进一步规范钢铁行业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钢铁行业管理,规范现有钢铁企业生产经营秩序,推动钢铁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工信部发布《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2年修订)》,自10月1日起实施。

  根据规范条件的要求,钢铁企业的生产规模须达到2010年普钢企业粗钢年产量100万吨及以上,特钢企业30万吨及以上,且合金钢比大于60%(不含合金钢比100%的高速钢、工模具钢等专业化企业)。此外,钢铁企业的高炉容积还必须达到400立方米以上,否则将被淘汰。

  在工艺与装备方面,《条件》明确,钢铁企业主体工序须配备节能减排设备,其中高炉应配套煤粉喷吹和余压发电装置,高炉、转炉应配套煤气回收装置。焦炉应配套除尘、脱硫、污水生化处理、煤气回收利用(不得放散)以及干熄焦装置。烧结机应配套烟气余热回收及脱硫装置。而在修订之前,工信部并没有对节能减排设备做出强制要求。

  多部门联合发布《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台式微型计算机推广实施细则》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联合发布《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台式微型计算机推广实施细则》。根据实施细则,推广期限暂定为2012年10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高效节能台式机推广财政补贴标准为260元/台。对已享受“家电下乡”等其他财政补助政策的产品,不再给予补贴。

  根据实施细则,推广产品为能效1级的台式微型计算机,包含具有显示功能的一体式台式微型计算机。

  申请高效节能台式机推广的企业必须满足的要求包括: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年推广高效节能台式机数量不少于20万台;拥有所申请推广产品的 自主品牌或品牌合法使用权,同一品牌只能由一家生产企业申请推广;具有完善的销售网络和产品销售、安装及用户信息管理系统;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和环境管理 体系。

  财政部、发改委发布《关于取消和免收进出口环节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发布的《关于取消和免收进出口环节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明确,自2012年10月1日起,取消海关监管手续费;自 2012年10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对所有出入境货物、运输工具、集装箱及其他法定检验检疫物免收出入境检验检疫费。

  在免收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费中,不包括对出入境人员预防接种和体检收取的费用,以及企事业单位承担与出入境检验检疫有关的商业性自愿委托检测和鉴定、出入境检疫处理、动物免疫接种工作收取的费用。

  上述安排是为了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的要求。财政部表示,采取以上措施,可减轻外贸企业负担约35亿元。取消和免收海关监管手续费、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后,中央财政将统筹安排相关部门的经费预算,保证其正常履行职责。

  10月1日起执行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由环保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联合制定的《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日前发布。《规定》严禁废塑料生产食品用塑料袋。禁止无危险废物经 营许可证从事废塑料类危险废物的回收利用活动,包括被危险化学品、农药等污染的废弃塑料包装物,废弃的一次性医疗用塑料制品(如输液器、血袋)等。《规定》自10月1日起执行。

  业内人士认为,该管理规定将促进废塑料行业的规范化运行,提高行业准入门槛,进而提升行业集中度,并鼓励具有实力的龙头公司建设示范基地。目前A股中与废塑料应用领域相关的上市公司有格林美(002340)、怡桥资源、东江环保(002672)桑德环境(000826)、秋盛资源、浙江众成(002522)大东南(002263)等。

  新修订的《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管理办法进一步严格了申请人的资质条件,包括生产加工条件、原料基地建设、质量管理水平和承担责任的能力;提高了产品受理的条件,即在符合 《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000061)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要求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产品质量、包装贮运等必须严格执行绿色食品标准。

  这一管理办法还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负责对辖区内绿色食品产地环境、产品质量、包装标识、标志使用等实施监督管理,确保 产品质量稳定可靠、获证单位规范用标、市场环境健康有序。同时规定和构建了绿色食品企业年检、产品抽检、风险防范、应急处置和退出公告等证后监督检查制度。 

  发改委:10月起起禁止进口和销售普通照明白炽灯

  国家发展改革委去年召开逐步淘汰白炽灯路线图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发展改革委介绍了多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逐步禁止进口和销售普通照明白炽灯的公告》。

  《公告》明确中国逐步淘汰白炽灯路线图分为五个阶段: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为过渡期;2012年10月1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 100瓦及以上普通照明白炽灯;2014年10月1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60瓦及以上普通照明白炽灯;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为中期评 估期;2016年10月1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15瓦及以上普通照明白炽灯,或视中期评估结果进行调整。

  据发展改革委预计,这样可新增照明电器行业产值约80亿元,形成年节电480亿千瓦时、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4800万吨的能力。一批经济新政10月实施95种药品降价17%

  首个供电服务国家级标准10月起实施

  我国供电服务领域首个国家级标准——《供电服务规范》10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对供电质量等进行明确规范,尤其对供电故障到达现场抢修时间作出规定,城区范围不超过60分钟,农村地区不超过120分钟,边远、交通不便地区不超过240分钟。。

  我国各地供电服务水平差别明显。为保障用户用电权利,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近日批准了《供电服务规范》,对供电质量、用电业务办理、抄表及收费、用电安全服务等进行了明确规范。

  此外,《电力企业节能降耗主要指标的监管评价》、《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将于11月1日起实施,加上已经实施的《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目前已有4项电监标准批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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